出租合同
出租人(甲方):何艳 (522501198402033320)
承租方(乙方):徐小东(522185197406282532)
经甲乙双方协商,甲方将自己的金阳商业步行街F1-1门面租给乙方使用。为明确甲方双方的权益义务关系,特定本协议,以便双方共同遵守。
(门面面积15平方)
一·承租期二年,从2014年12月22日到2016年12月22日止。
二·2014年12月22至2016年10月 22日租金为每月壹仟伍佰元,先付租金后用门面(提前半月按季度支付)到期为交房租,甲方有权收回门面,(甲方收取乙方房屋押金4500元,合同期满后一次性返还乙方,乙方中途终止合同该押金不退。经甲方同意可以转租并收取转让费的20%)。
三·乙方在承期间的水费·电费·物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四·乙方在承租期间要保护好甲方的门面的房屋结构,如有乙方行为造成的顺坏应及时修护。
五·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违约经营,不得将承租的门面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给第三方使用。
六·合同期满后,如乙方需要租用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。
七·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双方共同遵守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签字:何艳
乙方签字:徐小东
2014年12月22日
您好!我是乙方请给详细看看这份合同。何艳,一直都没有见过面。和我签合同的是一个男的。叫李强·房租也是李强收的。转让费写的是前期装修费。也是李强收的,但是收款人写的是何艳。
我终止合同,能证明是无效合同吗? |